| 丹凤县经济贸易局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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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8-15 09:58 文章来源:丹凤县经济贸易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了深化机关效能建设,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、工作实绩和履行效能建设的情况,现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“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为目标,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,以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为重点,通过考评,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,促进转变作风,增强服务功能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,建立一个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。
二、考评范围
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。
三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重点考评工作实绩,考德放在首位。
四、考评办法
(一)考评实行百分制,其中德20分,能20分,勤20分,绩40分。
(二)考评层次。
1、股长、主任负责考评股室的工作人员,本股室的群众评议分和股长(主任)考评分各占40%和 60%。
2、局领导负责考评各自分管科股长(主任)。本股的群众评议分和局分管领导的考评各占40%和60%。
3、年度绩效考评得分=本(股)室群众评议×40%+主管领导考评分×60%。
(三)各股室应严格按照本考评办法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分。如出现应扣分而不扣分,或不负责任搞平衡情况,除补扣被考评人员分数外,股长(主任)要负连带责任,扣减其相应分数(不同项目累计连带扣分)。
五、考评时间
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,并应于次年的一月份结束(与年终公务员考核相结合)。
六、考评等次
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、称职(合格)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(不合格)四个等次,其标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;70——89分为称职(合格);60——69分为基本称职;59分以下为不称职(不合格)。
七、考评结果的应用
(一)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
(二)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评优、评先、培训以及调整职务、级别和工资的依据。
(三)年度考核确定“优秀公务员”应从年度绩效考评优秀人员中产生。
(四)对于59分以下不称职(不合格)人员,除提出告诫外,还要提出警示要求,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(不合格)。
八、其它事项
(一)因病、事假或非单位派出、学习等原因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,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。
(二)新调入的人员和新录用的公务员、军队转业干部在岗时间未满6个月者,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,从下一个年度开始考评。
九、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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